近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出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批复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事故结案批复要求,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
《办法》明确了事故评估的原则、依据、时间、内容、程序和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限和内容等。为了强化评估工作效果,本办法还明确了评估工作组的参加部门及聘请专家参与评估等内容,并要求把评估发现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内容,督促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办法》的出台,是我局落实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行动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对推动相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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